独立法条
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境内托管机构为在其开立债券账户的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和境外托管机构提供券款对付结算服务。债券过户通过境内托管机构的债券账务系统办理,资金支付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办理。 境外托管机构为在其开立债券账户的债券持有人提供债券结算服务。
- 制定机关
- 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境内托管机构为在其开立债券账户的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和境外托管机构提供券款对付结算服务。债券过户通过境内托管机构的债券账务系统办理,资金支付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办理。 境外托管机构为在其开立债券账户的债券持有人提供债券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