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七条境外投资者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外电子交易平台发送交易指令,并在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内电子交易平台与其他投资者达成交易。境内电子交易平台应将交易结果发送至境内托管机构进行结算。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