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渔政船须按规定向渔业船舶检验部门申报船舶检验,向渔港监督部门办理船舶登记。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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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