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征信投诉办理规程》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材料接收与投诉受理

第九条

征信投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投诉材料齐全。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三)投诉事项属于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有反映被投诉人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事实及证据或者线索材料。

(五)对被投诉人具有管辖权。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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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征信投诉办理规程》的通知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