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征信投诉办理规程》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征信投诉办理规程》的通知第四条第二章 材料接收与投诉受理第四条征信投诉由被投诉人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管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存在管辖争议的,可以报请共同上级单位指定管辖。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