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征信投诉办理规程》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事实核查与投诉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制作的《征信投诉答复意见书》等相关文书,应当加盖本单位印章或者征信投诉办理专用章,由投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现场领取,或者通过信函方式寄送投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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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征信投诉办理规程》的通知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