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征信投诉办理规程》的通知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征信投诉办理规程》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三章 事实核查与投诉处理第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自受理征信投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结论,制作《征信投诉答复意见书》(附3)。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