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血站管理办法 / 第五十六条独立法条血站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血站监督管理的举报、投诉机制。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举报人和投诉人负有保密的义务。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