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血站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第三章 特殊血站管理
第四十九条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执业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二章第二节一般血站的执业要求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的基本标准、技术规范等执业; (二)脐带血等特殊血液成分的采集必须符合医学伦理的有关要求,并遵循自愿和知情同意的原则。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必须与捐献者签署经执业登记机关审核的知情同意书; (三)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只能向有造血干细胞移植经验和基础,并装备有造血干细胞移植所需的无菌病房和其他必须设施的医疗机构提供脐带血造血干细胞; (四)脐带血等特殊血液成分必须用于临床。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