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血站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章 一般血站管理 / 第二节 执业

第二十条

血站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制定血液采集、制备、供应计划,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及时、有效。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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