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开展城市规划实施评估时,应当同时评估城市设计工作实施情况。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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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