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规划核实时,应当审核城市设计要求落实情况。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