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遵循依法、公正、及时的原则,保证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