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八条第三章 创建要求第八条园区成立专门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质量品牌提升纳入园区发展规划和工作考核范围,完善质量激励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持。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