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五章 验收与认定
第二十条
园区对照创建目标和示范区创建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自查,符合相关要求的可申请验收。园区填写验收申请材料,提交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并报质量强省(区、市)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验收申请。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验收与认定
园区对照创建目标和示范区创建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自查,符合相关要求的可申请验收。园区填写验收申请材料,提交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并报质量强省(区、市)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验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