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规范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深入推动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创建示范活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规范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深入推动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创建示范活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