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汇算清缴准备及有关事项填报
第八条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前应确认填报的联系电话、银行账户等基础信息的有效性,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以下简称个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以下简称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查阅确认综合所得、相关扣除、已缴税额等信息。
- 制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汇算清缴准备及有关事项填报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前应确认填报的联系电话、银行账户等基础信息的有效性,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以下简称个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以下简称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查阅确认综合所得、相关扣除、已缴税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