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管理措施及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未申报补税或者未足额补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送达相关文书,逾期仍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依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处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
- 制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管理措施及法律责任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未申报补税或者未足额补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送达相关文书,逾期仍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依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处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