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五章 管理措施及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纳税人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纳入信用信息系统,构成严重失信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失信约束。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