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