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