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未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擅自进口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