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五章 海关对物流中心进出货物的监管 / 第二节 物流中心与境内间的进出货物
第三十条
物流中心货物进入境内视同进口,按照货物实际贸易方式和实际状态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货物属许可证件管理商品的,企业还应当取得有效的许可证件,海关对有关许可证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实行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汇率。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海关对物流中心进出货物的监管 / 第二节 物流中心与境内间的进出货物
物流中心货物进入境内视同进口,按照货物实际贸易方式和实际状态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货物属许可证件管理商品的,企业还应当取得有效的许可证件,海关对有关许可证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实行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