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互联协议与工程建设

第二十五条

互联双方省级以上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互联协议,互联协议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和损害第三方利益的内容。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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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