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的企业,应当向国家铁路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取得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以下简称生产许可证)。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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