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保险人、保险联合体和保险经纪人办理再保险业务,应当遵循审慎和最大诚信原则。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