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保险人偿付能力报告中涉及再保险业务的内容,应当符合银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的要求。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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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