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业务经营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在与关联企业进行再保险交易时,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确定再保险价格与条件,不得利用再保险转移利润,逃避税收。保险人应当按有关规定披露再保险关联交易信息。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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