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章 业务经营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法》规定,确定当年总自留保险费和每一危险单位自留责任;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保险人对危险单位的划分应当符合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