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五条

第二章 加强节能管理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路、水路交通节能管理体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部署、协调、监督、检查、推动节能工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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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