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五条
第二章 加强节能管理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路、水路交通节能管理体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部署、协调、监督、检查、推动节能工作。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加强节能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路、水路交通节能管理体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部署、协调、监督、检查、推动节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