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2000年6月16日原交通部发布的《交通行业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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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