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公路、水路交通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在公路、水路交通使用能源的各个环节,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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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