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交通用能单位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二十一条

交通用能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本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标准,并定期对用能设备进行技术评定,对技术落后的老旧及高耗能设备,提出报废、更新、改造计划。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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