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在中国境内指定的销售代理直接进入和使用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许可管理暂行规定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在中国境内指定的销售代理直接进入和使用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许可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章 许可证管理第二十五条外航、外国系统提供商终止、解散或破产的,许可证自终止、解散或破产之日起自动失效,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在十日内到民航局办理注销手续。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