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第三章 立 案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立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涉嫌违法的事实; (二)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三)属于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 (四)属于本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管辖。 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格式见附件2),同时附上相关材料,在七个工作日内报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立案,并确定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为案件承办人。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立案。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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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