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一条第二章 管 辖第十一条上级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接到管辖争议或者报请指定管辖请示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指定管辖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下级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