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企业经营规范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新建、改(扩)建成品油零售网点。成品油零售网点原址改(扩)建的,应当向所在地市级政府指定部门提出申请。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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