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二章 备案管理和经营资格许可

第十七条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要求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关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许可决定的市级政府指定部门提交变更申请,经核准后予以换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以租赁方式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承租方应当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变更。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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