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备案管理和经营资格许可

第十三条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发放实施一站一证原则。批准证书的登记经营地址(场所)应当与零售网点地址保持一致,每个地址只能登记一个批准证书。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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