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核电站乏燃料运输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核电站乏燃料(以下简称乏燃料)运输管理,保障乏燃料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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