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核电站乏燃料运输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核电站乏燃料运输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核电站乏燃料(以下简称乏燃料)运输管理,保障乏燃料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