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七条

急救中心(站)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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