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十四条

急救中心(站)通讯系统应当具备系统集成、救护车定位追踪、呼叫号码和位置显示、计算机辅助指挥、移动数据传输、无线集群语音通讯等功能。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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