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