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本标准的主要指标应作为各地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审批、检查、评估、督导的基本依据,有关内容纳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范围。

制定机关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教育部 中央编办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关于印发《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