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人、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依规处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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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