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交通运输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交通运输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等职权,不受侵犯。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