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交通运输统计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交通运输统计活动包括: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及城市客运领域和综合交通运输统计活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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