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政治考察应当贯穿于人民警察录用工作全过程,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用,坚持依法依规、严密组织,确保考察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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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