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政治考察是人民警察录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重要措施。政治考察结论应当作为确定人民警察录用人选的重要依据。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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