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巡视(巡察)、法制等部门应当加强考察工作监督。招录公安机关应当认真受理群众对考察对象的检举和控告,依据相关规定及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