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

第二十二条

考察对象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因第九条第一项行为,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九十日,上述调查或者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当终止录用程序。必要时,可以延长三十日。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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